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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08-5-23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随着我市“大建设、大环境、大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合肥市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来我市务工就业的农民人数急剧增加。妥善解决好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已成为构建我市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    
    合肥市委市政府对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高度重视,2005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合政办〔2005〕44号),是全省各市最早出台的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就学问题的文件,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
    几年来,我市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全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定点学校不断增加,在我市就读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2005年,全市定点学校32所,接收农民工子女5000多人;2006年,全市定点学校44所,接收农民工子女9000多人;2007年,全市定点学校70所,接收农民工子女14000多人。从目前各区上报的情况看,2008年我市的定点学校数将有较大增加,以进一步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需求。现将我市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我市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做法
    (一)广泛调研,了解状况
    2003年以来,每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据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对当年度秋季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进行调查,人数分别约占小学一年级新生的20%、24% 、25%。
    从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分布看,具有显著的“小集中、大分散”特点,既相对集中又比较分散。比较分散主要表现在就学遍布全市的每个辖区,据2004年秋季调查,农民工子女就学分布在150多所中小学;同时各辖区内就读的人数差距较大,包河区1471人,瑶海区1262人,蜀山区891人,新站区646人,庐阳区602人,经济开发区118人,高新开发区20人,政务文化区14人。相对集中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对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二是相对集中在农民工较多的地区,如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等。
    从农民工子女户籍看,以本市所辖肥东、肥西、长丰3县为主。以2004年秋季统计为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总人数三县占53%左右;省内其他如六安、阜阳、巢湖等市,占35%左右;外省市12%(主要来源四川、浙江、福建、河南、江苏、河北、江西等省市)。
    从农民工子女父母职业和家庭状况看,多数家庭收入低、父母文化程度也较低。主要从事个体职业、建筑业、小商贩、运输等,他们大多租居在城市周边地区或者“城中村”,即使在市中心一带做生意,多数也是在近郊租房居住,因此他们的子女大多就近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里就读。
    从发展趋势看,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涉农各项政策的放宽,进城务工农民人数将会不断增加,随迁子女就学人数也将呈上升趋势。
    (二)政策倾斜,加大扶持
    从2003年开始,市教育局先后投入2000多万对合肥29中进行整体改造,并将29中作为全市第一所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定点学校。目前该校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定点学校。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对定点学校投入2亿多元,用于定点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其中,从2005年开始,市教育局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对定点学校的投入,2005年市教育局一次性投入1500万元,2006年一次性投入1000万元,2007年一次性投入1035万元,用于改善定点学校办学条件。
    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倾斜。2007年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允许农民工子女报考我市的省、市示范高中,近500人被录取。2008年我市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对来我市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进一步放宽,他们可直接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和录取,与市籍户口学生具有同等报考省、市示范高中资格。这一政策调整将有更多的农民工子女进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就读,真正实现了“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我市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映,近年来先后接待全国10多个省、市,30多个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我市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专项考察、学习。2006年12月,国家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到29中视察、调研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情况;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当时的省委书记郭金龙等领导视察了29中,他们对我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加强研究,规范管理
    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确保农民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多年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情况检查中,都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2005年,市教育局承担了安徽省重点教科研项目《关于关爱弱势群体,关注农村教育,关心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各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2005年10月,市教育学会、陶研会与有关新闻单位联合在合肥29中举办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教育沙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中都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构建绿色通道,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2006年包河区教育局出台了《合肥市包河区2006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瑶海区教育局成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他各区也进一步规范了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农民工子女进校后,各定点学校和广大人民教师对他们赋予了无限的关爱,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学习、管理等纳入到学校常规工作中,使他们在接受教育、学习评价、参加团队活动和文体活动及奖惩等方面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有的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子女奖学金,有的学校开展捐款捐物、资助贫困的农民工子女活动,有的学校明确规定每学期班主任或授课教师至少要对农民工子女家访一次、谈心一次,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目前合肥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容量已基本达到饱和,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还相对不足,就近入学还有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增加定点学校;二是少数定点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三是目前的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还较高,仍存在少数缴费入学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问题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融洽,体现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前一个阶段,市教育局在全市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准备对2005年制定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进行修订,已形成《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修改稿)》,目前正在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修订后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来我市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条件。
    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问题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是积极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同在蓝天下,农民工子女一定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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