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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关于表彰合肥市先进妇联组织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3-26
合妇﹝2008﹞10号
关于表彰合肥市先进妇联组织的决定
2007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妇联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合肥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在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妇联组织。经全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长丰县妇联、肥东县妇联被评为合肥市先进妇联组织,并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同时授予长丰县妇联主席罗莹、肥东县妇联主席张永红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妇联再接再厉、再创新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促进我市妇女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妇女工作 先进组织 表彰 决定
发:各县区妇联
抄送:省妇联,市委副书记董昭礼,市政府副市长杨增权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2008年3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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