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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家庭”的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2007-3-22
    市妇联与市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在我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来,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我市正在争创全省首届文明城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基础。希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来,为实现我市“三大推进”发展战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平安家庭”的评选标准是:
    1、遵纪守法无犯罪。家庭成员积极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家庭和睦无暴力。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家庭成员之间无暴力行为,家庭环境和谐美满。 
    3、珍爱生命无毒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禁毒、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自觉远离毒品,无吸毒、贩毒、制毒、种毒行为,预防艾滋,珍爱生命。 
    4、娱乐健康无赌博。家庭成员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娱乐方式文明健康,不组织赌博,不参与赌博。 
    5、安全防范无事故。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家庭安全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及家庭财产安全。 
    6、邻里和谐无纠纷。邻里之间明礼谦让,互帮互助,团结友爱,邻里关系融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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