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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文明家庭
关于做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2-28
合妇[2007]7号
关于做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
根据合发[2007]2号、3号文件精神,省文明委今年4—5月份将在全省开展首届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为2008年中央文明委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做准备、打基础。市文明委对《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的202个测评条目进行了分解。其中关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方面的测评内容为“区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户比率(%)>50”。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区要层层落实五好文明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并在春节、三八节等传统节日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做到户户有挂牌,并在节日期间宣传各类家庭典型。
2、各县区要对照测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评估,梳理问题,补缺补差,要认真统计本地区五好文明家庭户数,建立创建工作档案,确保数据真实,台帐完整。
3、市妇联拟春节后对全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二OO七年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文明家庭 创建 通知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1月22日印
共印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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