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妇﹝2007﹞3号
关于表彰合肥市先进妇联组织的决定
2006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妇联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投身合肥市跨越式发展,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妇联组织。经全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庐阳区妇联、肥东县妇联被评为合肥市先进妇联组织,并授予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同时,授予庐阳区妇联主席江鸿、肥东县妇联主席李泽芬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妇联再接再厉、再创新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为促进我市妇女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妇女 先进组织 表彰 决定 发:各县区妇联 抄报:省妇联办公室,市委副书记董昭礼,市政府副市长张雪平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