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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效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6-9-11
                                     合妇〔2006〕45号

         关于开展以“效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重大决策,建立规范、高效的市妇联机关运行机制,激发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对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合直〔200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在机关开展以“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优”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三大推进”主题,按照合肥市效能建设年活动“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目标的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妇联形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公环境,推动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二、创建内容 
    (一)优质服务 
    1、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主动将妇女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去思考、运作,立足“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能,充分调动全市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为基层和妇女群众服务。要把代表妇女愿望、实现妇女利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妇女儿童发展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基层妇女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关注和帮扶特困妇女儿童和贫困家庭,使妇女群众真正感受到妇联组织的温暖。 
    3、为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县域突破”战略和“三大推进”工作主题,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城镇妇女创业就业搭建平台,努力构建统筹城乡妇女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为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二)优良作风 
    1、党风政风优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明,力戒奢侈浪费,作风俭朴。要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及其它腐败事件的发生。 
    2、思想作风优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保持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增强机关党员的争先创优意识,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各项学习制度,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自觉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3、工作纪律优良。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中途不溜号,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玩电脑游戏等。工作无拖拉、推诿、扯皮、简单粗暴和借故刁难等现象。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美环境 
    1、工作环境优美。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文件资料查找方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高。工作人员上班着装大方得体、举止文明礼貌、精神面貌良好。部门同志之间和睦友善,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精神强。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来电、来访、执行公务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2、精神文化生活丰富。重视机关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市妇联的实际情况,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6年8月-9月)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开展“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凝聚妇联力量”的主题讨论活动,并运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行动。 
   (二)查摆整改阶段(2006年10月-12月) 
   创“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的关键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的效能。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从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以及廉政勤政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评议活动,加以整改,努力提高机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1月-6月) 
   在已建立和实施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三优”文明机关的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健全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财、管人、管事,形成促进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2007年7-9月) 
   对照“三优”文明机关的标准,认真自查,补缺补差,写出总结材料。积极申报“三优”文明机关,迎接市直机关工委考评。 
   四、基本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三优”文明机关活动,要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相结合,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与各部室工作职能任务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力求实效,解决问题。一要着力解决思想状态问题,使机关工作作风有明显的转变;二要着力解决服务态度问题,使机关服务效率有明显的提高;三要着力解决干部素质问题,使机关人员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和整体素质有明显的增强;四要着力解决工作机制问题,使机关效能建设的机制实现长效化。要把“三优”文明机关活动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自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求实效,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制度、服务手段、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创新,积极争创“三优”文明机关。 
   (三)持之以恒,实现长效。创建“三优”文明机关活动,旨在“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不能虎头蛇尾,搞形式主义。要通过这个活动,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性,提高机关乃至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实现合肥市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三优”文明机关  创建  实施意见
报:省妇联、市直机关工委
发:市妇联各部室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2006年8月20日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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