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儿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组织好节日的庆祝活动,根据省妇儿工委“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儿童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对做好新时期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合肥奋力崛起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儿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特别重视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儿童工作,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要抓住“六一”儿童节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未成年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儿童权利公约》等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特别是要以《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五周年和中期评估为契机,积极宣传纲要及实施成果,在“六一”期间形成宣传热潮,促进全社会树立关心儿童、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理念,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有利氛围。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六一” 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树立和弘扬“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为主题,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节日庆祝活动,积极为少年儿童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和文化生活的机会,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参与中,接受思想品德教育、科学知识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逐步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要继续开展“双合格”家庭育人工程,大力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并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其中。
三、积极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把“六一”庆祝活动和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儿童纲要实施结合起来。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全体少年儿童,特别要关注贫困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下岗及单亲特困家庭的儿童,使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看望和慰问少年儿童,检查和指导儿童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六一”节的有利时机,为少年儿童解决1—2个实际问题、办1—2件实事,促进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及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管理、城建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儿童食品、用品及游乐设施的质量安全检查;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宫、公园接待儿童应减免收费;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关注流浪儿童和残疾儿童,做好救助保护和慰问工作;新闻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特点,认真组织好节日庆祝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6月3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市妇儿工委“六一”期间活动安排:
1、省、市领导“六一”慰问少年儿童;
2、慰问贫困家庭(母亲);
3、开展以“知荣辱、促和谐、同成长”为主题的社区儿童庆六一系列活动;
4、市家庭教育理论研讨会;
5、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表彰会;
6、“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绘画活动;
7、市少儿舞蹈大赛;
8、“我的童年”摄影比赛;
9、“智慧新妈妈、健康好娃娃”评选活动;
10、“红色之旅”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合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