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文化局,各基层单位:
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对全市文化系统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工作,充分发挥文化工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和实施少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在“蒲公英计划”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状况开展调查研究,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精神,根据文化部即将制定的《2005?2010年“蒲公英计划”暨中国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纲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好《2005?2010年“蒲公英计划”暨杭州市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纲要》,加强对全市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科学指导。
二、加大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力度
从现有作品中精选推介一批优秀少儿文艺作品加强运作,适时推出“优秀少儿文艺作品汇演”活动;集中力量抓紧创作一批少儿文艺作品,并在“文化双百场”等文化活动中予以体现;面向未来精心规划创作一批少儿文艺作品,将少儿文艺作品创作列入全市艺术创作规划,进行重点扶持;落实文化产业政策,通过体制改革和市场运作,大力扶持少儿文化产品特别是国产动画片的创作生产,用文艺的形式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
三、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文化活动
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办好青少年儿童电影节、《开启音乐之门》系列音乐会、文化双百场进社区等活动。加强面向青少年的艺术培训、艺术比赛、文艺演出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每年坚持办好中小学生艺术节、少儿音乐舞蹈大赛、少儿美术书法作品大赛、少儿讲故事大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文化交流,组织形式多样的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丰富活跃未成年人文化精神生活。
四、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全市青少年文化活动场地的有序布点及有效建设;加强对农村儿童文化乐园、东海明珠工程、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创建工作指导,进行网点规划,开辟专门的少儿文化版块,充分发挥创建工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杭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等市属文化阵地的作用,使之成为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活动基地。
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严格执行文化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全市文化系统各级公益性文化设施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实行免票;全市文化系统各级各类被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参照国家图书馆免费向未成年人群体开放的具体做法,尽快落实杭州图书馆、杭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直属公共文化设施及县(市)、区图书馆等免费向未成年人群体开放的实施措施。通过加强骨干培训,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各类青少年文化活动的辅导工作。继续做好“文化绿卡”送民工活动,增加“绿卡”文化含量,扩大“绿卡”发放范围,为弱势群体子女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一要加强稽查力度。对于网络市场,出台管理“杀手锏”: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坚决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黑网吧。对于娱乐市场和音像市场,坚持重点地区反复查,重点时段加班查,坚决查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和违法行为。
二要加强引导力度。在媒体设立文化市场违法行为曝光台,每两个月公布一次,并将这些场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鼓励发展连锁音像、网吧企业,筹备音像、网吧协会,促进协会定期活动,推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要加强管理力度。积极探索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创新,牵头召开协调会,建立联席会议、定期抄告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地区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大作用。
四要加强宣传力度。不定期地举办大型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对非法音像制品进行集中销毁;重新制作一批未成年人禁入的标识牌(附举报电话);推广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先进典型的经验,发动群众参与文化市场管理。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